2019年9月2日 星期一

[實驗小說]菁仔(下)


少女們也有自己的壓力。逃跑,鞭打;客人不開心,鞭打;接不到一定客人數,鞭打。

美玲算是我遇到逃跑次數最多的。所謂最多,也不過兩次,但這兩次也夠她吃盡苦頭的。你是無法想像那個場景,兩個男人把她拖到「媽媽」面前,用力按住她的雙手跟雙腳趴著,把衣褲撩起,然後「媽媽」就會拿出皮帶抽打。為了教訓玩可以立刻接客,第一次的懲罰通常都不會太重。但是美玲是第二次逃跑,還是半年來的第二次,「媽媽」自然不手軟。我到現在都不會忘記她當時淒厲的哀號,因為我就是負責按住她雙手的那個人。

記得那天行刑完,我幫她身子上藥,她說:

「甚麼時候才能結束這一切?」

會的,我會救妳出去,結束這一切,我心裡想著,但是我不能說。

後來每次外出,有時候都會偷帶幾條七七乳加巧克力給她。我告訴她,只有給妳,妳要乖乖,別再亂跑。她點點頭。

後來我跟巫美玲慢慢建立起一種感情,或是說,信任。她知道在那個環境裡頭,我不是一個那麼糟的人。我也願意對她付出多一份關心。

她開始願意跟我聊一些事情,有時候我也會在她被「媽媽」打罵完,試著安慰她,逗她開心。

某些時刻,我是她的支撐,而她也是。

這段日子,我也把人口販賣集團上下游集團的證據收集齊全,我一直告訴長官們,可以準備動手。但是上頭似乎為了要抓到更大的魚,所以一直按兵不動。

直到有一天,有一個少女,叫阿琪,不知道是自己染毒,還是來這被人用安非他命控制染上毒癮,在某次注射完安非他命後,大概劑量過重,一命嗚呼。

我們把她裝到麻袋裡,開車到新店坪林之間的山區,挖個洞,撒了一堆銀紙,埋起來。

在驅車回市區的路上,我意識到,一定要動手了。不然,何時要埋下一具屍體。

我把這兩三年收集到的證據,包括參與人口販賣的妓院、仲介人、涉入的警方、政客等若干人等的資料整理齊全,交給檢察官。

我逼他,一定要動手,再不動手又會不知道有多少生命遇害。

「你真的只因為想要避免繼續危害而要動手,還是,有其他原因,譬如,為了某個人?」

我沒有回答。檢察官看著我,吸了一口氣,點點頭。

於是在某天夜裡,檢察官指揮大批憲兵到這個風化區,無預警地逐戶搜查。暗黑的天空,只剩下碎星般的燈火亮著,還有此起彼落的吼叫與尖叫聲。

我被上手銬,跟著一群老鴇、嫖客、跟兄弟被押在路邊。

我看到一個女警帶著淑玲出來,她轉頭看著我,我看著她,然後她就被女警帶上警車了。

**********
「趙大哥,有看到你那個朋友的連署書嗎?」夥伴們問。

「沒有,」我說,「大概眼花了。」

接著我說,

「那今天就這樣,大家下次見!」

大家互相道別後,就各自回家了。

今晚的捷運乾覺特別漫長,出了捷運回到家。

回到家,妻子與一雙兒女都睡了。

我吻了一下妻子,說:

「我出門買包菸,待會再進門。」

「嗯。」她慵懶地回應,「錢省點用,現在年金被砍了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到住家附近的7-11買了一包菸,看到隔壁的檳榔攤亮著。

「小姐,菁仔100元。」我說。

小姐把檳榔給我,我給她一張百元大鈔,她繼續她那個無聊顧攤的夜晚。有時候一些跑夜車的司機會來買檳榔。不過今天是周末,沒有太多跑夜車的司機。小姐打開收音機,繼續包檳榔。

我點了一根菸,深深吸一口。

**********
在中途之家,在我完成任務半年後。

「我已經完成我該做的,」我說,「就是把原本該屬於妳的人生還給妳。」

「我一直想問你一個問題,忠仁哥,」淑玲說,「你有沒有喜歡過我?」

我閉上眼睛,轉身離開。

我沒有回頭,我不敢回頭,我就往前方黑暗的走廊直直走過去。

走出中途之家,我在附近的檳榔攤買了一包檳榔。這習慣,是我在娼寮臥底時養成的。我買了一包菁仔,邊嚼,眼眶卻一直冒汗。

**********
想到這,我把菸熄了。拿出一顆菁仔來嚼。

身邊的檳榔攤,收音機播放著坣娜的<自由>
  
這菁仔的澀味,就像當初在中途之家附近買得差不多。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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