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末的達拉斯,沁涼如水。
我把一把莫辛納甘俄製狙擊槍裝上7.62的子彈,架在窗台,並且用窗帘遮住大部分的窗口,僅留小縫隙,可以讓狙擊鏡可以看到街道的狀況。
使用俄製步槍還有一個好處:事後可以把辦案人員導引到"共產黨陰謀"的方向上。
我是一個職業殺手,基本上是狙擊殺手。我受僱於不同的機構與團體,以狙擊方式除去目標人物。誰給我錢,我就替誰辦事。
我沒有信仰。我不相信任何人。我相信有神,因為我就是神。
時間回到三個月前,一位叫莫利斯的男子找上了我。他交辦我一個從來沒做過的大生意:刺殺總統。困難度很高,但是金額實在誘人。跟以往先付一半前金,再付一半後謝的規矩不一樣的是,因為這次對象太大咖,金額也太大,所以只先付三成當前金,事成之後再付七成。
沒關係,就算只是三成,這數目也夠誘人了。更何況,我是高手中的高手。我的字典裡沒有失誤。
兩週前,莫利斯通知我總統最新的行程,於是我規劃好行動的流程。我把狙擊槍架在一棟廢棄的大樓裡,等任務完成,迅速撤退。一切都是個超完美計畫。
12點20分,總統的車隊即將進入埃爾姆大街。儘管有些許的右翼反共人士抗議,但是整體而言,總統的車隊並沒有受到太多的干擾。
準備。我從狙擊鏡裡看著總統的身影緩緩進入狙擊鏡裡頭的十字。總統跟他年輕的妻子頻頻跟旁邊的民眾揮手,完全不知道死神即將找上他們。
我把手指輕抵板機,準備扣下。
12點30分30秒,一聲槍響貫穿天際,總統的喉嚨中彈。
靠杯,我沒開槍啊,怎會這樣?
我驚了。可是我下意識還是決定執行完這任務。我對準總統頭部,開槍。我從狙擊鏡看到總統倒下了,鮮血灑滿他的林肯敞篷禮車。
周邊盡是人群臥倒、尖叫。
任務完成,我想。
又一聲槍響。老天,我只有開一槍,那個人是誰?
不管了,我必須撤退了,先撤退,聯絡上莫利斯再說。
這天的新聞一直在播甘迺迪遇刺的新聞,也說警察已經逮捕一個叫奧斯華的傢伙,還抄到一把6.5的狙擊步槍。連驗屍報告也說,總統是被6.5口徑的子彈刺殺身亡。
靠,我真的有開槍啊!怎麼都沒有提到關於我的證據?
我打了兩天電話才找到莫利斯。我劈頭就問:
“X,你們那麼不相信我,還安排另一組人馬?”
“別說了,我也不知道有其他人也動手。聽著,如果你想活命,立刻離開達拉斯!”莫利斯吼道。
這是我最後一次跟莫利斯通電話了,後來我再也聯絡不上他。
警方宣佈破案,不過就在移送奧斯華的路上,奧斯華又被一個叫傑克盧比的傢伙殺了。
在離開達拉斯,往墨西哥邊境的路上,我一直在想兩個問題。
一,我真的應該逃亡嗎?可是他們抓到他們認為的兇手,也宣佈破案了。沒人知道,我也開了一槍啊!
二,剩下七成的佣金,我還拿的到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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